【菲律宾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2016年底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企事业单位须持证排污,一企一证,截至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事实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点源排放控制的核心监管工具,贯穿监管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亦是多项环境监管工具的基础。
在坚决打响蓝天保卫战的同时,水污染防治也迎来拐点:截至2017年底,核发造纸、印染等十大重点涉水行业排污许可证,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这是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在3月20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在当日举召开的环保部发布会上,张波明确勾勒了我国水环境治理蓝图:下一步将以“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为契机,继续强化黑臭水体整治,督导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与此同时,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抓手,分解落实“水十条”目标任务。2017年年底前,核发造纸、印发等行业排污许可证。
张波进一步指出,由于涉水制造产业覆盖面广泛,环保部拟通过十大重点行业率先破冰,带动其他行业逐步纳入排污许可体系,以期“最终建立一个与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相衔接的固定源排放管控机制,令排污许可证与流域标准、行业标准形成有机融合。”张波说。
另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张波所说的配合措施包括: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组织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定船舶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范污水排海工程环境管理。此外,在优化长江经济带沿江产业布局上,其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将严禁新建重化工园区,中上游沿岸地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事实上,所谓排污许可证,即以许可证为载体的、对固定污染源的全生命周期实施“一证式管理”,是污染排放企业的身份证。在2016年11月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中则明确,作为我国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亦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法治依据,排污许可证将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无缝覆盖,并于四年内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内的排污许可证核发。这意味着,排污许可证将成为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惟一行政许可。
至于排污许可证的内容,上述《方案》则明确,包括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事项都将被列入排污许可证中。与此同时,载明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要求等一系列相关内容也将相继被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简言之,也就是实现节能减排效果“看得见”。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工业生产的污染物排放配额将按照量体裁衣的原则,根据实际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进行合理划分,评估该单位的执行效果时,将结合排放配额与改善目标的协调程度,最大程度上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环保的有机融合。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曾表示,上述《方案》对固定污染源的相关管理都将在排污许可证上得到集中体现。在赵英民看来,排污许可证的出现,或将使“猫捉老鼠”式的环境监管模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在国家不断提升节能环保战略地位的大背景下,通过不断精简、整合与衔接,实现一企一证分类管理,重塑推动固定源环境管理体系。
舆论指出,随着排污许可在水环境治理领域的分布实施至全面覆盖,这样一股“绿色风暴”必定会在提升对污染企业监管力度之余,淘汰一部分落后产能,督促治理企业实现成本内化,并加速环保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而关于这个市场的发展规模,业界的定义是千亿元级别。
(来源:菲律宾环保在线)